記者高宛瑜/台北報導
北市府4月起新增規定,公車在轉彎時必須減速或停車,確認無行人才能行駛。市府公運處統計,實施這項新規定後,公車有責任的肇事件數,從1到4月的98件,5至8月降為68件,與去年同期的87件相比,肇事率明顯下降。
北市4月起實施公車轉彎時應減速或停車,肇事率下降許多。
公運處科長楊靜婷說,從公車肇事案件中,發現有些是司機轉彎時沒仔細查看,或是機車、行人和公車同步起步,導致碰撞。從4月起,規定公車業者須請駕駛在轉彎時減速。
楊靜婷說,根據研究,車速若在20公里以下的狀態下煞車,碰撞的機率將降低,他們規定司機轉彎減速,約在10公里以下。
稽查科以前多在站牌處或隨車稽查,現在每天都會派員在車流和行人交織密集、或有民眾反映司機轉彎過快的路口,不定時稽查,若發現司機未依規定轉彎,將列入評鑑扣分。
楊靜婷說,一開始也有駕駛會反彈,認為每個路口都要這麼做很麻煩,但他們播放快速轉彎肇事的影片給司機們看,他們也能理解「速度快慢,影響傷害輕重」,後來都很配合,將來會參考業者的意見再調整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