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白錫鏗/台中報導
柯姓音樂老師不分白天或半夜,總是放大音量欣賞音樂、影片,左右及上下樓層的8名鄰居要求改善未果,提告請求損害賠償,柯否認犯行,結果整個社區竟有88名住戶連署,指不堪柯魔音穿腦,請市府維護安寧。法官勘驗錄音光碟,發現隔了8道水泥牆仍難阻噪音,判決柯賠償8名鄰居共45萬元。
提告的8名鄰居指出,與柯為左右或上下樓層鄰居。柯不分白天、黑夜大聲播放音樂、廣播、影片或彈奏樂器等,他們不堪其擾,多次向管委會反映,但柯接獲檢舉後不思改進,反而更頻繁製造噪音擾鄰。
台中柯姓音樂老師擾鄰,判賠住戶45萬元。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8人表示,柯嚴重擾民現象已數年之久,近年越發肆無忌憚,和管委會反映無效後也曾多次報警,仍未見改善,他們只好檢附去年2月至今年2月的錄音提告,請求損害賠償。
柯在開庭時否認犯行,強調他是一個人居住,並無如鄰居所述長年製造噪音的行為。提告的8名鄰居分居4個不同的地點,住家有的和他隔了8道水泥牆,有的隔了6道、有的隔2道。
柯辯稱,根據維基百科資料,一道水泥牆可以隔掉50分貝的聲音,8道水泥牆是400分貝,等於他在家裡要製造出超過400分貝的噪音,這些鄰居才聽得到。
但實際上,130分貝的噪音就會讓人瘋掉死亡,多年來這些鄰居都很康健,足以代表他沒有製造像鄰居形容的那般無法令人忍受的噪音。
法官查出社區管委會曾通知柯,指柯「不定時製造樂器及音樂聲響,已嚴重影響社區住戶安寧」,促請柯立即改善,甚至還有社區88名住戶簽署連署書,建請市府協助社區維護安寧。
法官並當庭勘驗住戶提出的錄音光碟,柯的住處確有傳出巨大警報聲、鼓聲、嗩吶或薩克斯風樂器、爵士樂等聲響,聲音頻率高亢刺耳,時間為晚間,並有警員到場處理,因而認定柯犯行明確,判賠8名鄰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