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偉信/台北報導
家住內湖的鐘姓男子,因認為住家樓下統一超商的冷氣室低頻噪音太吵,害他睡不著,打官司要求「靜音」並賠償。一審判超商須賠20萬,創國內超商噪音擾鄰判賠首例。但高院認為超商經檢測未超過噪音管制標準,鐘必須負忍受的義務,昨逆轉判超商不用賠,全案可上訴。
北市內湖一名鐘姓男子,認為住家樓下超商冷氣室噪音太吵,打官司要求「靜音」並賠償(好房資料中心)
鐘男原本還認為超商開門的叮咚聲也是害他睡不著的「凶手」,後來超商調低音量,鐘能夠接受,此部分在一審審理之時就撤告。鐘男表示,他搬到內湖大衛營社區2樓後,就因超商噪音所苦,開門叮咚聲及24小時運轉的冷凍壓縮機、冷藏櫃循環扇及冷氣室外機的低頻噪音,害他睡不著,得到精神科求診,超商應負賠償責任並於晚間全面靜音。
統一超商強調,鐘反映冷氣聲太吵已改善,實地檢測也低於標準值30分貝,且願自費替鐘施作防噪音設備,但鐘遭拒絕。北院認為,噪音未超標,不等於不會對人造成傷害,且鐘男經鑑定屬聽力敏感者,統一超商身為超商界龍頭,應對聽力敏銳的鄰居多協助,因此判賠20萬元,且於夜間不得發出逾15分貝的低頻聲響。
超商不服上訴,高院認為,噪音應以一般人所能容忍的標準來衡量,而非某一個人,超商經環保局3次檢測,均未超過噪音管制標準,鐘男必須負忍受的義務,改判超商勝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