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姿羽/台北報導
「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為了鼓勵有較具規模的重建案產生,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16)日初審通過重建時可合併鄰房或鄰地辦理,但為了避免外界有「搭便車」疑慮,逾1,000平方公尺部分不適用容積獎勵。
「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昨初審通過。(圖/聯合新聞網)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說明,條例的出發點是關注安全,才會適度給予優惠及獎勵作為政策誘因,不希望外界「拿大砲打小鳥」,用大規模都市更新的規格來套用到有安全疑慮的危老條例上。
內政委員會昨天審查「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時,花了許多時間討論合併鄰地的問題,內政部希望藉由合併鄰地來增加重建規模,且有助於都市景觀整合。
行政院提案版本寫道,重建時可合併鄰接建築物基地或土地辦理,但鄰接的建築物基地或土地面積,不得超過該建築物基地面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