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邱榆蕙、呂開瑞/桃園報導
八德區南僑巷民宅火警造成1死2傷,警消表示,屋主將2到4樓租給一家療養院,讓病情輕微的院生入住,並提供折紙蓮花或工廠等工作。
租房給病患住,衛生局擬罰療養院。(好房網News記者 陳韋帆/攝影)
警方指出,出租公寓住了9名院生,因假日一半院生都已返家,傷亡未擴大,警方初步查出療養院承租透天厝已有十多年,沒有發生過意外,也沒有替里內造成麻煩,沒想到這次會發生火警,外傳有人為縱火,但尚待調查,必須等消防局鑑識報告出爐才能確認。
桃園市衛生局長蔡紫君表示,這間位於新北市鶯歌區的療養院,曾在八德區擴建社區精神復健中心,半年前因為租約問題歇業,並不曉得療養院另租民宅供失能失調病患居住。
蔡紫君指出,療養院私租民宅供病患住,違反衛生機構設立標準,將與新北市衛生局共同研議,依「精神衛生法」及「精神復健機植設置及管理辦法」處罰3萬元至15萬元的罰鍰,限期未改善將勒令歇業1年或永久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