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編輯中心/整理報導
房地合一稅細節越來越明朗,其實會往這樣的模式進行,不是沒有原因!因為現行的稅率,出售房屋是財產交易所得,要併入綜所稅課稅,但是土地卻是用遠低於市價的公告現值來課稅,所以現在我們所用的房地分開課稅,就會出現投資客或建商在出售的時後,刻意把土地的比重提高,來規避財產交易所得稅,未來房地合一實價課稅後,不僅這些避稅漏洞就會被堵起來,對於賣屋的人而言,要繳的稅就可能大增4~17倍之多。
舉例來說,有一位錢太太,在98年買進帝寶總價1億5800萬,而在103年將房子賣出成交價3億3000萬,我們用過去、現在的財產交易所得以及未來房地合一課稅,來幫錢太太算算要繳多少稅。
如果是之前財產交易所得稅,在沒有取得成本證明下,是用房屋的評定現值來估算,所以在103年這間房子被評定為1600萬元,當年要繳的稅則是307.2萬元。
但是到現在像這類豪宅,如果還是用沒有取得成本證明下,適用賣價乘以房地比乘以15%乘以所得稅率,而另一種算法就是在有取得成本的情況下,那就得用這種公式來算(賣價-買價-土增稅-其他費用)╳房地比╳所得稅率,這樣計算之後的財產交易所得稅,就已經暴增到1359萬元。
而目前財政部規劃的房地合一,雖然和目前的計算方式大同小異,但是在土增稅以及少了房地比這個稀釋下,公式就變成(賣價-買價-土增稅稅基相減-其他費用)╳不動產交易所得稅率,如此一來如果未來採取兩個假設稅率估算,財產交易所得稅就會大幅增加,如果以假設稅率20%及40%估算,錢太太要繳的稅至少就要從1000多萬暴增到2350萬,甚至還可能來到5287萬元之多。
所以看似錢太太賣房子賺了不少,但是從要繳的稅來看,那可是增加非常多,從過去的307萬一路飛漲,一現在的規定就已要繳上1359萬,至少漲了7.6倍,而未來房地合一登場,那整個稅就要漲了7.6倍或是17.2倍,簡單的說如果手上有房想賣,可能就得在房地合一稅上路前賣掉,否則賺到了房價可能賠了房稅。
其實房地合一其中一個目的,是讓之前房地分開課稅的避稅管道關閉,但是也可能出現另外一個問題,就是一旦房地合一稅率高於20%,那目前境外居住者在台灣的,因為非薪資所得為單一稅率20%,就可能出現投機者用假外資名義來台炒作房地產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