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俊偉、蘇瑋璇/綜合報導
「雙鐵」三不五時延誤,現場購買者可獲補償,但持定期票(月票)的旅客卻沒有。行政院消保處日前邀相關單位和專家學者研商,台灣高鐵允諾從十四日起,若發生因高鐵導致的延誤,持定期票消費者也能獲得補償;台鐵則研議中。
高鐵表示,若發生因高鐵導致的延誤,持定期票消費者也能獲得補償。(截取自維基百科)
台灣高鐵說,每天約有五千人次使用定期票搭車,其中以台北—新竹區間的通勤旅客最多。
消保官王德明說,延誤超過卅鐘可補償單日實收票價一半,延誤超過六十分鐘則補償單日實收票價全額。王德明說,所謂單日實收票價,指定期票購買金額除以卅後的金額。高鐵定期票可卅天內不限次數搭乘,售價約是標準車廂全票每天使用兩趟總價的四五折。
舉例台北—新竹區間定期票八千兩百卅元,除以卅天後,單日為兩百七十四元,延誤逾半小時可退一百卅七元,延誤逾一小時可退兩百七十四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