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張裕珍/桃園報導
桃園市今年1至7月查獲非法使用笑氣455件,是去年整年查獲件數3.4倍,吸食笑氣者平均年齡25歲。桃園市政府超前部署列管笑氣,率全台之先擬定特定氣體不當使用防制自治條例,明確規範販售、持有事宜,非法持有最高罰1.5萬元,也要求特定旅宿業及娛樂場所業者通報義務,情節重大可停業處分,以防制笑氣濫用,草案月底預告。
笑氣並非列管毒品,吸食者只能用社會秩序維護法送法院裁罰,青少年取得容易不怕罰,常見開趴吸食笑氣助興,由於桃園曾發生少女疑吸入過量笑氣暴斃案例,警方加強查緝旅館、KTV,也常在臨檢時發現駕駛邊開車邊吸笑氣,甚至恍神撞車被查獲。
桃園警方不時查獲民眾吸食笑氣,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研擬相關自治條例規範。圖/桃園市衛生局提供
雖然環保署已經預告笑氣為關注化學物質,但桃園市政府有感笑氣現仍無法可管,今年由衛生局會同相關局處著手擬定特定氣體不當使用防制自治條例,草案出爐,從氣體製造、販售、購買到持有都有規範,購買者須登錄簿冊以利追蹤流向,違者最高罰5萬元,特定氣體容器也要加註禁止吸食等警語,若查獲未限期改正,最高罰3萬元。
持有特定氣體者則應檢具相關資料佐證正當用途,違者將處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條例也要求特定營業場所業者及特定氣體業者,若發現疑似有施用或違法持有特定氣體者,應通報警察機關處理,否則最高可處9萬元罰鍰,情節重大得停業處分。
桃園市特定氣體不當使用防制自治條例預計30日上桃園市政府公報,預告隔天起14日內開放民眾陳述意見,主辦的衛生局心理健康科指出,條例將優先列管笑氣,未來若有其他有害的特定氣體,可再公告納管,條例內容主要參考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與列管關注化學物質及其運作管理事項草案,相關業者本就受其規範,條例訂定衝擊不大。
草案完成預告後送進市政會議通過,將再送到市議會審議,通過才會施行。藍綠黨團都對條例納管笑氣樂見其成,國民黨團總召林政賢說,笑氣便宜且吸食罰則輕,他認同條例方向可遏止吸食笑氣亂象,能減少對家庭社會危害,民進黨團總召陳治文也肯定桃園超前部署相關自治條例,不僅可避免不當吸食,也能讓販賣端有法規能依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