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林海/台北報導
經濟部原訂於今年7月起要針對用水大戶開徵耗水費,但因考量電價調漲,避免水電雙重增加產業成本,擴大對民生物價影響,因此並未如期開徵。經濟部水利署昨天表示,後續將依水情狀況及物價影響,適時開徵耗水費。
2020年至2021年國內面臨百年大旱,經濟部為促進大用水戶節水,原本規畫於枯水期間,針對單月用水超過9000度的用水大戶,每度徵收3元的耗水費,涵蓋的產業包括電子、光電、石化、造紙與鋼鐵等共計超過共1800家企業;去年底預告徵收辦法草案,推估上路第一年將有10億元以上的耗水費收入。
水利署官員指出,由於俄烏戰爭造成國際能源價格大漲,國內電價也因國際情勢於7月調漲,民生物價跟隨波動調漲,消費者物價指數(CPI)年增率超過3%,加上電費漲價受影響對象與耗水費徵收用戶相同,為避免水電同時雙重增加產業成本,對產業造成堆疊衝擊,擴大對民生物價影響,此外到今年6月底各地水情穩定,供水正常,耗水費因此尚未如期發布開徵。
雖未如期開徵,但耗水費並不是不徵,而是未來適時開徵。官員表示,耗水費徵收作業各項配套措施,包括各行業回收率基準區間、回收率查驗作業、抵減徵認定要點等,都已依產業說明會各界意見研擬備妥,徵收辦法發布後可同時提供業者參考。
經濟部指出,水利署也已建立產業節水輔導及廠商電話諮詢服務,提供用水戶水資源管理改善方案,提高用水效率,提升節水成效,達到回收率基準,並享有優惠費率減少課徵耗水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