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淑瑜/綜合報導
上海證交所、深圳證交所和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昨(4)日宣布,自2016年1月1日起實施指數熔斷機制,這三家交易所將觸發5%熔斷閾值時暫停交易15分鐘,尾盤觸發5%,或全天任何時候觸發7%均暫停交易至收市。
在指數熔斷機制推出後,漲停板限制並不會取消。
三家交易所指出,實施指數熔斷機制,是進一步完善大陸證券期貨市場交易機制,維護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權益。
熔斷機制是指在交易過程中,當價格波動幅度達到某一限定目標時,交易將暫停一段時間;或者交易可以繼續進行,但報價限制在一定範圍之內。這種情況和保險絲在電流過量通過時會熔斷,而讓電器受到保護相類似,稱為熔斷機制。
華爾街日報報導,之前大陸股市在6月底發生股災,股市多次劇烈異常波動。證監會於9月初表示,將研究制定實施指數熔斷機制方案。
報導指出,三大交易所昨日公布的熔斷主要規則為,滬深300指數較前一交易日收盤首次上漲、下跌達到或超過5%的,指數熔斷15分鐘,熔斷時間屆滿後恢復交易;11時30分前未完成的指數熔斷,延續至13時後的交易時段繼續進行,直至屆滿。
下午14時45分至15時期間,滬深300指數較前一交易日首次上漲、下跌達到或超過5%的,指數熔斷至當日15時,當日不再恢復交易。
滬深300指數較前一交易日收盤上漲、下跌達到或超過7%的,指數熔斷至下午15時,當日不再恢復交易。開盤集合競價出現上述情形時,於9時30分開始實施指數熔斷。
觸發熔斷時,除國債期貨照常進行外,其他滬、深交易所股票、基金、可轉債、可分離債、股票期權等與股票相關品種交易都將暫停;中金所除國債期貨正常交易外,滬指期貨三大合約產品將同步暫停交易。
三大交易所指出,滬股通適用指數熔斷機制,當A股市場觸發指數熔斷閾值後,大陸投資者與滬股通投資者在大陸市場的交易均暫停;但港股通業務不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