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林敬家/彰化報導
彰化縣頂番婆彰頂路一處閩南式百年三合院,近日遭最高法院判決確定須拆屋還地,但住在三合院的吳姓民眾認為這棟老屋見證日治和光復時期,積極爭取保留,提報文化局文資審議,但因三合院多處改建,文資委員認定已不具文資價值,彰化地方法院昨天到場測量拆除點,百年老屋將被拆除,在地方引起熱議。
昨界定拆除點,現居三合院的吳家人和地主陳家都到場。主張保留老屋的吳聖芬說,三合院是日治時期吳家向陳家購買,因無法辦理土地過戶,陳家立契由吳家取得房屋永久使用權,並得原址重建。
彰化縣頂番婆彰頂路一處閩南式百年三合院,近日遭最高法院判決確定須拆屋還地。圖/聯合資料照
陳家則指出,從日治時期至今地價稅都是陳家支付,提告拆屋還地訴訟歷經多年,最高法院判決確定吳家須拆屋,完全依法處理?
吳聖芬說,三合院為全木製構造正身,日治時期破壞本土信仰,當地人將媽祖像藏於三合院;八七水災時吳家用竹筏搶救災民,成為臨時避難所,三合院具有歷史傳承意義。
彰化文化局表示,文資審議委員9月30日到三合院勘查,老屋屬常見格局且經多次改建已失去原貌,建築工藝也沒特殊之處,未達歷史建築登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