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彭禎伶/台北報導
年租金條款不改變,政府地上權標案的權利金底價恐都必須「調降」。壽險業者向財政部表示,目前公有地上權標案除了競標權利金,每年還要依公告地價付3~5%租金,最近公告地價一漲就是30~50%,嚴重侵蝕壽險業者競標地上權的意願及出價空間。
政府地上權標案降價壓力大。(好房網News記者賈蓉/攝影)
壽險業者日前與財政部開會討論現有公有地上權問題,主要卡在現行「國有非公用土地設定地上權作業要點」明訂除了要收權利金,也要依申報地價收1~5%的年息,例如最近一次公告地價,許多地上權案的地租漲了30~40%以上,直接吃掉業者的投報率。
業者評估可能要等520新政府上路後才可能更動規定,在未修要點前,各政府地上權案全部都是權利金要加上地租,壽險業者說,不是不能去競標,只是地租可能不斷高漲的因素會加上去,例如以往預估每年地價約漲1%,出價可能是200億元,未來競標時就會改為地價每年可能漲10%,競標價格可能就是100億元,若算出來低於目前政府權利金的底價,就不會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