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莊琇閔/台北報導
蝶戀花旅行社發生遊覽車翻車意外,造成重大公安事件,駕駛康育薰於執勤中車禍罹難,確認屬職業災害事件。但旅行社至今未主動慰問及聯絡康育薰家屬,也未給付撫卹或職災給付,連勞動局去函也不回應,昨天重罰蝶戀花最高額100萬元。
蝶戀花未付職災補償,重罰100萬(圖/報系資料照片)
勞動局表示,調查後,確認蝶戀花為康育薰,應肩負勞動基準法第59條第4款規定,給付死亡補償及喪葬費用,合計45個月工資共243萬元。勞動局要求應於3月24日前給付遺屬相關費用,皆未獲回應,認為蝶戀花毫無改善及遵守法律心態。
北市勞動檢查處3月20日派員勞動檢查,確認業者未按規定給付死亡給付及喪葬費用,再次發函要求3月24日前提供相關給付證明,但逾期業者仍未依法給付職業災害補償。
對於勞動局開罰,記者昨撥打手機給周比蒼、周繼弘父子,兩人皆未接電話。康育薰姊姊康麗玲昨表示,已委託律師向周比蒼提出訴訟,要求依法給付,不過蝶戀花老闆周比蒼父子早已脫產,名下沒有任何財產,可能最後只能拿到像廢紙的支付憑證。
康麗玲強調,弟弟留下的3個子女都可陸續工作賺錢,家屬爭取並不是因為要錢,而是要為身亡的弟弟討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