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承穎/台北報導
士林地檢署調查蝶戀花遊覽車翻覆案,昨天傳喚多名蝶戀花旅行社的司機、導遊作證。一名賴姓司機應訊後表示,他天天都超時上班,曾連續上班一個月,老闆周比蒼叫他上班就上班,但他抱著「遊山玩水」的心態,沒有覺得有什麼不好。
蝶戀花創辦人周比蒼雇用司機指出,曾連續一個月上班。 聯合報系資料照/記者李承穎攝影
檢察官連日持續傳喚蝶戀花旅行社相關員工,詢問司機出勤班表、行車路線、給薪方式和獎金制度等情形,釐清司機是否有過勞問題,並確認是否每個司機都沒納入勞健保。
賴姓司機透露,遊覽車的維修都是老闆周比蒼出錢,司機們再拿去維修廠修理,車體都很老舊,換的都是中古的零件。「廿年的車子用十五年的車體零件」一開始開當然會有些不穩,但一有問題就換零件,就漸漸改善;他說「Volvo品牌的車零件很貴,用中古零件也無可厚非!」
據指出,目前司機或導遊應訊時都沒有提及被周比蒼強迫上班,有司機說,若連續上班廿五天有獎金八千元若出勤也可找時間休息,像到武陵農場,平均就休息約三個小時,平時也都按著班表正常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