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和生/屏東報導
屏東地院審理屏縣議長賄選案20日下午宣判,檢方起訴的10名縣議員,除因無法認定議長周典論涉案,判決無罪外,其餘9名議員分別判刑4至5年;另被認定為全案金主民間人士廖秋東、助手林柏志各被判4年8月及4年6月。周典論獲悉結果,不見喜色,反而認為根本沒有賄選行為,為判有罪議員抱屈。
🎍想和爸媽住一起,40坪以上熱門精裝宅!
✨新北話題新案,3房含車位2280萬起,搶先看>>
🏠飯店規格x頂級公設x黃金地段,讓回家成為極致享受>>
遭檢方指控是主導賄選案的縣議員王志豐、潘裕隆,因行賄各判刑5年、褫奪公權5年;至於收賄議員李冀香、許天賜、顏金成、潘政治、陳美瓊、陳昭忠(另案解職)及歸曉惠(轉換跑道當選三地門鄉鄉長)各判刑4年、褫奪公權4年。
涉嫌出錢及交付款項民間人士廖秋東、林伯志除判刑外,各褫奪公權4年。屏東地檢署在2014年議長選舉期間,接獲檢舉,掌握周典論當時擬與王志豐搭配參選正副議長,選前由王志豐、潘裕隆邀約顏金成等7名議員,入住台中日月千禧酒店,除招待吃住、按摩,還發放每人一套西裝或套裝。
當時,林柏志受命在飲宴包廂發給7名議員每人1、2萬元零用金,但遭顏金成以過於顯目制止,改至包廂廁所發放;另潘裕隆還專程搭機飛到日本,將正在北海道旅遊許天賜、李冀香2人接回台中,與其他7人會合。屏東地院審判長潘正屏指出,周典論全程沒有參與台中飲宴,且沒有相關通聯記錄可證明是共犯,加上選舉實務常出現樁腳替候選人行賄情況,審酌後判周無罪。
屏東縣選委會說,縣議員涉及《選罷法》行賄,一審判決有罪且褫奪公權,將立刻停止職權,待後續無罪判決才會復權,至於歸曉惠當選鄉長,不在此規範。周典論獲悉判決不見喜色,透過議會轉發聲明表示,所有議員根本沒有涉及賄選行為,對於本案有罪判決深表遺憾,將會在收到判決書後研議協助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