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敬浤/綜合報導
新任交通部長賀陳旦一上任就揭示「使用者付費」原則,被譽為幸福里程的台中市免費公車,其實也該規劃「落日期限」;畢竟公車運量已衝上來,以現有政府財政緊縮,繼續花錢補貼已失去意義。
台中免費公車里程,應規劃落日期限。(好房News記者 陳韋帆/攝影)

台中市推8公里免費公車,讓原本死寂的公車宛如吃了「威而鋼」,年運量突破1億人次,補助金額也高達20多億元。
「8公里免費」算是成功政策,但不代表應該永遠免費;只是受限民主政治的選舉機制,政治人物難免「討好」、「嘉惠」選民,讓免費公車遲無法退場,現任市長林佳龍更加碼「10公里免費」。
免費公車多2公里,龍團隊訴求可省7億,但最近傳出14家公車業者聯名陳情,批要業者自行吸收1.33億元,抱怨「騙局」;此爭議不論是如業者所說不敷成本,還是官方說法「少賺而非虧損」。關鍵在計費方法不同,不論那種版本,其實都是用全市納稅人的錢,在補貼公車族搭車。
「福利」應是照顧弱勢,而非撒錢;公車補貼既已達到提高運量目的,誠如交通局長王義川所說「政府預算有限,不能集中在衝人次」,是否須一再編錢補助、排擠其他預算?免費機制何時退場?市府應及早規劃因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