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記者呂欣芷/台北報導
強颱巴威襲台過後,民眾若受強風豪雨造成財物損失風險,莫忘善用保險理賠保障。保經業者指出,當民眾投保住宅火險時,基本條款已包含「住宅颱風及洪水災害補償保險」,其採限額補償機制,被保險人可按實際價值損失或住宅淹水達50公分以上兩種方式擇一申請。
過去民眾普遍認為,必須額外加保單獨住宅颱風及洪水保險,財產才能獲得保障。公勝保經總經理陳德成指出,為落實普惠金融且提升民眾居家天災防護,金管會自2020年起已將住宅颱風及洪水災害補償保險主動納入「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的保障範圍中。也就是說,只要民眾投保住宅火險,不需額外加保,即自動享有這項颱風洪水災害的基本保障。

公勝保經說明,住宅颱風及洪水災害補償保險不論房屋造價高低,每一住宅標的物依所在區域,對應固定理賠最高限額,如新竹縣市、台中市及嘉義縣市等賠償限額為9,000元,北北桃、台南市及高雄市等為8,000元,基隆市、宜蘭縣及花東等為7,000元。
在保險期間內,保險標的物若直接因颱風或洪水事故發生損失,被保險人可按兩種方式擇一申請,一是依實際價值損失申請理賠給付,但依承保建築物所在地區對應限額為主;二是保險標的物發生危險事故且符合「水災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意即住宅淹水達50公分以上時,同樣依承保建築物所在地區所對應的限額表額度為理賠上限。
台中銀保經提醒,當颱風及豪大雨來襲後,可能發生屋瓦飛落、玻璃破碎、家具泡水等損失,住宅火險基本條款可提供7,000元至9,000元的保障,另還可留意各縣市政府針對災區提供的房屋與急難救助金、中央政府災後補助或修繕貸款等,保險可與政府補助並行,但需留意是否有重複給付限制。
若真的不幸因颱風讓房屋與家具受損,有投保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的民眾需準備理賠申請書、建築物權狀影本、謄本或其他證明文件、受損照與損失清單,向保險公司提出理賠申請。
公勝保經南區部資深業務協理鄭志弘表示,民眾必須注意在颱風發生前投保住宅火險才能獲得理賠,且僅保障「建築物本身及內部動產」,不包含室外車輛。第一時間需先將受損情況、淹水高度拍照或錄影存證,保持現場完整,以免影響後續理賠計算。
原文出處 【住宅颱風洪水補償險 理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