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陳思瑜/整理報導
五月繳稅月即將到來,小華最近突然收到一張銀行寄來的2400元扣繳憑單,讓她一頭霧水,原來,這些免消費的綁卡禮、好友推薦禮等,超過1000元,會被計入年度所得,超過兩萬元就要繳稅。
報稅時,別忘了檢視手上信用卡回饋是否要申報。圖/Money101.com.tw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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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各家行銷招數多,究竟哪些要繳稅,哪些不用繳稅?簡單來說,以市場上常見刷卡享現金回饋、紅利點數、辦卡首刷禮等,不需要繳稅。
但若是免消費的綁卡禮、好友推薦禮,超過1000元就要繳稅;而參加銀行「抽獎活動」所抽中的禮品、現金等,獎項超過2萬元以上(不含),則需自行負擔10%的扣繳稅金。
Money101金融產品比較網站,對聯合報記者表示,因刷卡消費獲得的刷卡金、紅利點數,與持卡人刷卡購買貨物或勞務有關,屬於銀行給予持卡人銷售勞務折讓性質,因此沒有所得問題。
但加入會員送好禮,或是「好友推薦活動」所獲得的回饋金、贈品、哩程、點數等,則因持卡人沒有實際消費行為,但從中得到的點數,可拿來折抵年費或兌換商品,推薦與回饋彼此間有對價性質,因此會被列進個人所得中。
這些平常沒注意的收入,可能會讓民眾的所得累計稅率,跳到下一個級距。報稅時,記得採用列舉扣除,以免漏報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