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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設地解編回饋5成 苗縣府:要跟中央喬

#地方 #都市計畫 #公共設施 #解編 #土地回饋 #後龍都市計畫

記者范榮達、張裕珍、黃茹婷/苗栗報導

苗栗縣都市計畫區內尚未取得公共設施用地初估462公頃,最近啟動都市計畫公共設施專案通盤檢討案,以解編為目的,但內政部要求地主原則負擔五成土地回饋做公共設施,地主「坐失」一半土地,縣府認為太嚴苛,還要與中央喬。

苗栗市原華清池周邊公園兼兒童遊樂場用地1.90公頃,因徵購經費龐大,市公所無力負擔,研擬維持現狀。 記者范榮達/攝影

縣府4月23日起公告「苗栗縣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30天,攸關民眾權益及地方發展,期間在工商發展處都市計畫科及鄉鎮市公所有圖供閱覽,民眾可以書面載明姓名及地址,提具意見與問題,將納入通盤檢討的參考。

縣府工商發展處統計全縣14處生活圈20個都市計畫區,計畫面積7607公頃,公共設施畫設1613.74公頃,初估未取得公共設施用地462.47公頃,取得金額約946億3502萬元,其中以道路用地243.95公頃,占了一半以上,其次公園用地79.47公頃,學校用地48.13公頃。

未取得公設面積占畫設比率,大湖都市計畫區高達85.73%,南庄都市計畫區74.13%,後龍都市計畫區72.53%,依序排名前三,全部取得僅有竹科竹南基地周邊特定區及高鐵特定區計畫,專案通盤檢討案徵求意見,希望解編還地於民解套。

工商發展處指出,公設解編內政部要求如果變更商業區及住宅區,地主必須自償性回饋公共設施,以五成的土地為原則,五成的比率在都會地區因土地價值高,地主的意願較高,鄉村型的苗栗,地主普遍認為過於嚴苛,縣政府預計明年初召開專案檢討案公聽會,廣納地主意見,再與內政部協調是否有彈性的辦法。

後龍都市計畫區「文小一」學校預定地閒置至少30年,地主之一江先生說,土地被劃為公設,多年來未被徵收、利用,「綁手綁腳被限制,實在不公!」解編要提供五成以上的土地,比率有檢討空間,因地制宜運用才合理,若可以不再有都市計畫用地「無形」束縛,就地主角度是很樂意配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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