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雅芃/台北報導
「內湖保護區守護聯盟」日前募集資金刊登30輛公車車體廣告 訴求「證嚴法師請放過內湖保護區,慈濟不要做違法的事!」慈濟基金會昨天召開記者會,呼籲立即撤下「違法」的車廂廣告,同時並表達懺悔。
慈濟內湖保護區開發案爭議多時,在地居民所組成的「內湖保護區守護聯盟」日前募集資金刊登30輛公車車體廣告,訴求「證嚴法師請放過內湖保護區,慈濟不要做違法的事!」(圖/擷取自TEIA環境資訊中心)
「內湖保護區守護聯盟」理事長李日進說,他們沒有做錯事,不會撤廣告,也不會感到懺悔。對此,慈濟內湖計畫召集人蔡堆說,會再和慈濟內部討論下一步如何走。
「內湖保護區守護聯盟」反對慈濟內湖園區開發案,並在日前刊登公車廣告,抗議慈濟違法開發並將在26日自行另辦說明會。慈濟基金會昨天說,此廣告已涉妨害證嚴法師及慈濟的名譽,除造成公然侮辱,更是違法。
慈濟法律顧問、律師李永然說,此公車廣告已違反公平交易法規定,「事業不得為不實或引人錯誤的廣告」。其中廣告不實的部分,是指慈濟違法;引人錯誤的部分,是在告訴別人,慈濟正在破壞保護區。
慈濟內湖計畫召集人蔡堆說,慈濟去年已經辦理過4次社區說明會,並多次與環保團體進行對話、溝通,「該說的都說了!」如果該聯盟沒將廣告下架,並表達懺悔、認錯前,暫不考慮出席26日說明會。
慈濟發言人何日生說,證嚴上人得知此事後,表示要心寬念存息紛爭,不過慈濟同時應要讓刊登者、社會大眾知道,這樣做是不對的。
李日進質疑,聯盟廣告訴求是反對此開發案,而慈濟的負責人是證嚴法師,她應出面做回應,且慈濟說明會也對聯盟提出的疑問,始終避而不談。
他表示,慈濟引用都市計畫法第27條所稱「為適應國防或經濟發展之需要」,來開發內湖園區,就是引用法條錯誤,且重新提案也未依法再辦理公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