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素慧/嘉市報導
誰收了嘉義市文化路夜市攤販的租金?文化路攤商群集抗議市府設置徒步區,民眾及網友卻力挺徒步區,蔡榮豐、王美惠等議員16日質詢指出,攤販占用公有地做生意,是否有人收租金?促市府整頓攤販,恢復攤販執照換照制度。
蔡榮豐表示,文化路夜市有200餘攤商到議會陳情、抗議設置徒步區,到底有多少攤販?民國7、80年代市府實施攤販定期換照措施,且規範設攤位的範圍,後來卻不再換照,逐漸走樣,市府應恢復換照,整頓攤販,勿放任部分攤販占用道路公有地、有人坐收租金,合法店家卻只能忍氣吞聲。
王美惠表示,攤販抗議訴求周一至周四開放車子通行,但目前民眾普遍肯定徒步區,可免閃躲機車、汽油味撲鼻之苦,且攤販擺攤凌亂,應加強整頓,市府重新開放執照換照,也要讓合法店家能做生意,攤販與市府共商尋求雙贏。
蔡文旭議員表示,大部分網友贊成徒步區,攤販要求非假日期間開放機車通行,肯定市府開闢停6停車場供150部汽車及200輛機車停放。
市府建設處代理處長羅資政表示,經清查自民族路至中正路的徒步區內有65家店家、52個攤販,共117家攤商,所謂「攤販換照」是早期為安置垂楊路水溝改建道路後被驅散的低收入攤販,而產生的權宜措施,2000年9月4日市府公告開放設攤區,換照廢止,但現今時空背景又已改變,宜重新研議設攤規範,對租金、稅收、設攤範圍等建立新管理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