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裕珍/頭份報導
苗栗縣頭份鎮確定改制為頭份市!全鎮人口10萬3057人,符合地方制度法部分條文修正改制為縣轄市的資格,鎮公所將改制案送鎮民代表會昨天審議通過,最快9月啟動。
立法院三讀通過地方制度法修正案,將現行「人口聚居達15萬以上、未達50萬人」得設縣轄市的規定,改為「10萬人以上」,全台人口數超過10萬符合新規定的鄉鎮,包括彰化縣員林鎮、苗栗縣頭份鎮,可望改制「員林市」及「頭份市」。
頭份鎮有機會改制成頭份市,話題一出引起地方關注,頭份鎮長徐定禎近期透過里民大會了解地方民意,他表示,改制並不是升格,補助經費、組織編制與自治權力都不變,但多數鎮民樂見其成,少有反對聲音。
鎮公所依地方制度法修正第四條規定將頭份鎮改制「縣轄市」案,送鎮民代表會臨時會審議,與會十多名代表樂見改制,但希望頭份鎮因快速發展,新里畫分、路名統整能一併進行,才不會浪費公帑。
代表黎煥強質詢「頭份鎮改為頭份市,到底差在哪?」,鎮公所民政課長張志光說,未來頭份市仍為縣轄市等級,補助經費、公務員職等不變,跟其他鄉鎮一樣,其實並無太大差異,經討論十餘分鐘,改制案順利通過。
徐定禎表示,改制雖無重大改變,但代表著頭份「進步繁榮」,估計相關改制費用約三百多萬元,公所自付,包括三萬多戶門牌、各里鄰長服務處牌匾等,身分證留待兩年後統一換發。
徐定禎說,公所會將改制案提交縣府核定,通過後會盡速辦理;縣府民政處自治行政科長徐文宏說,頭份鎮改制後,等級與苗栗市相同,縣府接獲提案後會了解內容,內容完備就會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