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簡慧珍/彰化報導
彰化縣議會認為縣府舉債辦跨年晚會浪費公帑,去年決議今年起停辦,卻發現縣府改為補助鄉鎮公所舉辦;昨天縣府城市暨觀光發展處長田飛鵬表示,是鄉鎮公所主動要求補助,縣府被動配合。
縣議會召開定期大會,縣議員凃淑媚在縣政總質詢指出,縣府財政拮据,去年縣議會審查今年度預算時,決議停辦跨年晚會、施放煙火等沒明顯經濟效益的活動,但縣府改成補助鄉鎮公所,變相舉辦跨年晚會,違反縣議會預算審議的決議。
縣議員李浩誠詢問城觀處,往年都是縣府主辦跨年晚會,今年補助地方舉辦跨年晚會,讓鄉鎮公所當主辦單位,縣府給錢之外,有無協調和整合相關資源,包括觀光景點、交通接駁、路線規畫,幫地方辦好大型活動。
田飛鵬表示,縣議會去年審查縣府今年度預算,附帶決議為撙節開支,不能再舉辦跨年晚會,縣府確實遵照辦理,沒編列跨年預算,可是北斗鎮公所主動申請補助舉辦跨年晚會,縣長魏明谷言明縣議會的附帶決議內容,鎮公所仍要求補助。
「縣府事先聲明,北斗鎮公所要做好溝通,不是縣府找地方辦跨年。」田飛鵬說,今年之前的跨年晚會都是縣府主辦,每場500萬元,今年北斗鎮公所主動辦理,縣府討論後,從統籌分配款撥出400萬元補助辦理北斗跨年晚會,協助籌辦晚會的行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