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劉星君/綜合報導
屏東縣春日鄉前晚間發生3歲男童遭比特犬咬死,屏東縣府農業處今到現場,發現洪姓飼主沒有申請寵物登記、植入晶片,也沒有做絕育,違反動物保護法第19條、第22條規定,沒有申請寵物登記部分可開罰3千到1萬5千元,沒有做絕育,可開罰5萬到25萬元。
農業處昨下午派人到現場,飼主稱,有將狗狗一直綁著。但由於男童被發現時,已被比特犬咬傷,案發經過仍待檢警調查。
據了解,飼主飼養比特犬1年多,農業處調查發現,洪姓飼主沒有申請寵物登記、植入晶片,也沒有做絕育,違反動保法第19條、第22條規定,現場舉發依法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