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金管會敲定今年度金融業金檢重點,保險業與銀行業投資用不動產可採公允價值評價,將列入重點項目之一。
金管會敲定今年度金融業金檢重點,保險業與銀行業投資用不動產可採公允價值評價,將列入重點項目之一。(圖/好房資料中心)
將緊盯金融業評價過程是否符合規定,有無刻意藉此操縱財報損益。
金管會敲定今年度金融檢查重點,包括銀行業與壽險業適用國際會計準則(IFRS),如公允價值的查核、不動產增值利益的認列等,都列入銀行業與壽險業的金檢重點項目之一。
為與IFRS接軌,今年起,金管會開放一般企業及銀行等金融業,持有投資性不動產後續衡量,可採公允價值方式,但限定估價方法須採收益法。
至於保險業,則可依照一般估價方式,不限定收益法。
金管會官員表示,投資用不動產可依公允價值評價後,對於評價的方式、如何鑑價等,都有相關規範,評價過程的差異,將影響評價結果及增值空間。
為了解金融業在評價過程是否符合相關規定,並避免藉此操縱財報損益,金管會檢查局已列今年度金檢重點。
官員表示,尤其保險業評價方式不限定收益法,彈性空間更大,但保險局也訂有相關配套,包括採公允價值者,估價須全數委外估價,且10億元以上須找兩家以上鑑價機構。
還有,素地在取得建築執照並進行開發前,不得採公允價值模式衡量,只能以取得成本入帳等。金檢時也將了解保險業評價過程,是否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