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羅力元/整理報導
台北市今年4月底宣布,內科夾層違建須在7月1日前自行拆除,而大限日已至,台北市建管處指出,總共213件遭列管,只有36件自行拆除,開罰157件。
台北市今年4月底宣布,內科夾層違建須在7月1日前自行拆除。(好房網News記者陳韋帆/攝影)
為處理內湖科技園區夾層違建問題,台北市府於今年4月28日修訂「臺北市內湖科技園區夾層違建執行計畫」,要求內科夾層違建之所有人,必須在7月1日前將夾層違建全部拆除,或向建管處提出補辦建造執照申請,逾期未改善或補辦者,將依法強制拆除,遲未完成補照申請程序者,則依規定裁處怠金。
建管處表示,內科夾層違建總計列管213件,統計至7月1日止,已有8件提出建造執照申請,有36件已自行拆除完畢,另有12件則因搬遷、拆除作業尚需時間,已向建管處切結停止使用,並於近期內自行完成拆除。建管處將追蹤處理進度,倘逾切結日期仍未自行拆除完竣者,即強制執行拆除作業。
建管處指出,這157件將被開罰的違建,其所有人雖已檢具補照切結書、現況照片及專業技師簽證的結構安全評估報告書等文件,提送建管處列管,然而在未完成建造執照補辦程序之前,仍依「執行計畫」規定,視個案違建規模面積大小,依行政執行法裁處怠金處2萬5千元以上30萬元以下,並按次處罰至補辦完成或自行拆除為止。
建管處估算首波157件夾層違建裁處怠金總額,合計約1600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