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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貸負擔能力該不該算另一半?內行人勸:想都別想!

#房貸 #理財 #預售 #中古 #租售 #買房 #離婚
好房網News記者王惠琳/台北報導
 
首購族想買房,房貸負擔能力該如何評估,才能兼顧房貸與生活品質?不少人會在試算時,加入另一半的薪資,以雙薪為收入基準。不過這樣的計算方式看在內行人眼裡卻有眾多風險,奉勸有意購屋者:「想都別想!」
 
PTT上一名年約30歲的竹科工程師發文詢問,自己年薪收入約85萬元,未來還有成長空間,與24歲的女友交往穩定,近幾年有結婚規劃,女友的年薪則約在40萬元,但未來較無成長空間。
 
房貸負擔能力該不該算另一半?內行人勸:想都別想!圖/摘自Pixabay房貸負擔能力該不該算另一半?內行人勸:想都別想!圖/摘自Pixabay
 
這名工程師表示,目前擁有現金350萬元,計畫貸款800萬買房,若以貸款30年,利率1.60本息攤還計算,房貸每月需繳28000元,加上兩人生活費25000元、電話費1500元、水電費1500元,以及稅金、保險等支出,評估每月開銷約65000元,想詢問「以目前狀況來看是否適合購屋?」
 
文章一貼出,不少網友紛紛勸他「交往的時候不要一起買房」、「結婚後再說吧」、「婚前房產名字一人就好」。更有從事房貸業務的內行人建議他只需要考慮自己一個人的能力,「女友那塊收入、資產什麼的,可以直接拿掉,想都不用想」,也就是「收入算一個人,支出算兩個人」。
 
網友們認為,女方24歲等於剛出社會沒多久,自己又有收入,不一定真的想結婚。即使真的結婚了,也有人分享身邊案例,「看過愛情長跑8年,結婚短短2年,目前準備離婚的,不要太相信愛情,當生活開始有了負擔才是考驗的開始」。
 
也有網友分享承接過的房貸案件,買方為先生,由太太作保,夫妻收入一起納入評估,沒想到不久之後夫妻關係破裂,太太便說不想幫先生作保了。還有不少產權一人一半的案子,有的狀況是有錢也不願意繳,讓雙方玉石俱焚;或是某一方丟爛攤子給對方,最後只好由主借款人自己想辦法收尾。也常有雙方吵架分手,賤賣分產,或是賣屋支付贍養費。
 
網友直言,「你自己有沒辦法扛完30年,你都不肯定了,還加入一個不是你自己的個體收入,來討論一個具長時間風險且大額的負債?感情事不要混進房貸裡,現在已經不是結了婚就注定跟你一輩子的年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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