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游明煌/基隆報導
賴姓男子日前開車行經基隆市中山隧道時看到有如「長髮女鬼」畫面,引發「裝鬼嚇人」質疑,警方將岩女等3人依違反社維法函辦。淡江大學管理科學學系博士生、侯硐福隆應妙壇主潘政鵬說,若有人以「裝鬼嚇人」為樂,從世俗與修行兩面來看,這樣的行為都不妥,「玩笑可以開,但不可以鬼神為戲、以恐懼為樂。」
「長髮女鬼」畫面網路貼文後引發熱議,警方調監視器查出是岩姓女子和2名男子共乘一車在隧道內下車,供稱在拍攝影片。岩女留長髮,穿黑色長袍,下車後站在路邊,造成過路人驚嚇,警方製作筆錄後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處理;在隧道內違規停車,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款條例製單舉發。

潘政鵬說,近日有人夜間裝扮拍照,誤嚇路人,引起社會議論。
道家有言「敬鬼神而遠之」,鬼神各有其界,人若以戲為樂、以驚嚇為趣,便是擾陰陽、損自身陽氣。
潘政鵬表示,這個事情其實要分兩個層面來看。第一,從人倫和社會角度來說,裝鬼嚇人本身就是一種不尊重別人的行為。有些人可能身體或心理比較敏感,被嚇到可能造成意外或驚嚇過度,這就已經是不妥的事。做人應該以善為本,不該以取笑、嚇人為樂。
第二,從信仰角度來講,鬼神是天地間自然的一部分,有陰有陽,各司其職。拿「鬼」來開玩笑或模仿嚇人,不僅對亡靈不敬,也會讓自己沾染不淨的氣場。論語有云「敬鬼神而遠之」,若行為不當、心念不正,時間久了,確實容易影響自己的運勢與氣場,甚至會引起一些靈界干擾。
潘政鵬指出,所以不論信不信鬼神,敬畏心、善念心都要有。若是因節慶或活動需要扮裝,也應以「表演」、「教育」、「文化」為目的,不可戲謔、不敬。簡單講,嚇人無福、敬人得福;戲鬼不吉、敬鬼得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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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處 【隧道「裝鬼嚇人」惹爭議 專家:不可以鬼神為戲、以恐懼為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