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周思宇/台北報導
大觀社區迫遷爭議延燒,退輔會定調是「非法占用」國有地,本月底前將執行拆屋還地。退輔會副主委呂嘉凱昨表示,安置並不是義務,但出於關懷弱勢角度,仍會持續協調,希望能幫居民找到住的地方。
大觀社區迫遷爭議延燒,退輔會定調是「非法占用」國有地,本月底前將執行拆屋還地。(報系資料照片)
大觀社區位於新北市板橋區,回顧歷史,政府在1957年興建「婦聯一村」安置榮民榮眷,並以眷村土地對外招商,設置菜市場、福利中心;但婦聯一村在1963年受強颱「葛樂禮」重創,集體遷村,惟攤販續留原地,又因疏導遷移無效,占用至今。
呂嘉凱強調,大觀社區現址早在1956年由陸軍司令部「價購」買賣國有土地,當地的眷村自治委員會以眷村土地對外招商,承租戶只有承租轉讓的「地上物權」,未具有土地所有權。
呂嘉凱指出,1959年至1963年居民絕對是合法占有、做生意,但颱風來襲後眷村房舍、市場被吹垮,婦聯一村亦集體遷村,已無法律租賃關係,之後就變成無權占有。對於自救會要求撤除不當利得,呂嘉凱表示,請求不當利得並非以一般市場租金來看,而是依國有土地公告現值5%計收,價錢差很多。
退輔會表示,未來除參加總統府人權委員會籲請訂定明確辦法據以執行,目前仍努力協調內政部提供安置或補償方案,同時就經濟弱勢者不當利得減免及吸收拆遷費用的可行性進行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