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林心柔/南投報導
網友在臉書爆料,南投縣某高中女學生遭同班男同學性侵長達2年,甚至拍下裸照,更仗勢揚言「我爸是警察」,讓出身弱勢家庭的受害女學生心生恐懼,且事發後校方竟仍讓2人同班上課,「不該再讓加害同學來校上課,應該直接退學才對」,引起網友撻伐、灌爆當地警分局臉書,痛批校長與警方偏袒。校方表示並無拖延;警方則說,絕無護短,已移送法院。
有網友9日晚間爆料指出,南投縣某高中有女學生在高一時,被同班男同學脅迫口交、性交,甚至將性侵過程拍下,到處跟同學炫耀長達2年,男同學還揚言「我爸是警察」,若敢說出去,就對其家人不利,讓女學生相當恐懼。爆料還說學校輔導老師極力袒護加害男同學,「真的是沒天理啊」。
南投警方強調,全案依法律程序處理並移送司法機關,絕對沒有外界揣測的徇私護短。(林心柔攝)
拍下裸照 恐嚇對其家人不利
網友指控,校方今年4月接獲通知,卻在暑假開學後才將升高三的2人分班,校方根本沒有善盡責任,將女學生妥善安置,遭受同學異樣眼光和訕笑。女學生也曾到當地的派出所報案,但警察知道加害人是同仁小孩,未積極處理,偏袒護短。
據了解,今年4月間,男學生拿出性愛照恐嚇女學生,要求交往;女學生因害怕,4月16日寫檢舉信給校方,說自己經遭到性侵。
疑去年9月報案 今年4月受理
針對網友的撻伐與質疑,校方回應,調查小組4月30日開始調查,5月至7月陸續調查相關人,8月26日完成調查,並召開性平會,確認後續輔導作業等,縣府和學校都按法律程序處理,沒有拖延。但網友質疑去年9月報案提告,警方卻說今年4月中受理,「員警寫字有這麼慢?」、「今年4月受理,6月移送,你家孩子3個月能高一升高三?再繼續瞞騙啊」。
轄區警分局9日先在臉書發聲明,表示網友PO文不實,警方依法處理,結果引發網友灌爆上千則留言,大罵耍官威等,迫使警方5度貼文,改用較緩和字眼,分局長也親自貼文,強調並未因加害人是警眷身分、背景不同而有差別待遇,並針對警方原PO文引起誤解,表示歉意。
當地分局指出,此案4月19日受理後就完成筆錄製作、4月23日通知加害人到案偵訊,5月完成蒐證,6月移送少年法庭審理,沒有循私護短等情形。
分局長貼文致歉 強調無徇私
南投地院表示,本案還在少年法庭審理中,並依程序安排雙方調解。未來若查到涉嫌刑事案件,會依《少年事件處理法》及相關法令辦理,或移送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