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 記者蘇秀慧/台北報導
財政部賦稅署26日表示,全國免徵使用牌照稅車輛計85萬8,917輛,減免稅額76億5,391萬元;其中,計程車免徵車輛8萬7,567輛,減免稅額4億1,169萬元。
賦稅署指出,完全以電能為動力的電動汽車免徵使用牌照稅,截至8月底,全國完全以電能為動力的電動汽車共1,687輛,免稅額為3,531萬9,480元。
使用牌照稅,電動車免徵額3,500萬。(示意圖/好房網資料中心)
至於完全以電能為動力的電動機車,馬達最大馬力超過20.19英制馬力者,需繳納使用牌照稅。截至8月底,完全以電能為動力的電動機車馬達最大馬力超過20.19英制馬力共29輛,稅額計6萬4,800元。
依「使用牌照稅法」,市區公車、公路客運公車、計程車及全以電能為動力的電動汽車免徵使用牌照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