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記者徐如宜/綜合報導
高雄岡山勗宏倉儲公司昨晚發生火警,今晨7點撲滅,過程濃煙蔽天。由於廠房內存放塑膠、油品,高雄市環保局到現場進行環境監測,已依違反空汙法舉發,後續若火災鑑識確認是管理不當所導致的火災,將依法處罰。
高雄市環保局指出,26日晚上8點47分岡山區嘉興路118號勗宏倉儲公司發生火警,由於內部存放塑膠、機油、潤滑油等,經燃燒造成空氣汙染,環保局先依違反空氣汙染防制法第32條舉發。火勢於今天清晨7點撲滅,環保局進行環境監測結果,主要成分為燃燒不完全的產物一氧化碳CO,是火災常見物質,濃度約3ppm。
高雄岡山勗宏倉儲公司昨晚發生火警,造成空氣汙染,高雄市環保局到現場進行環境監測。(圖/高雄市環保局提供)

環保局指出,如果火災鑑識確認是管理不當所導致的火災,環保局將依空汙法32條處罰10至500萬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