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侯俐安/即時報導
「Uber條款」下周日正式上路開始取締,1萬多名代僱駕駛為轉入多元化計程車,陸續考取計程車值應登記照,Uber1日也聲明宣布將配合政策轉變營運模式留在台灣。不過,由於目前與Uber合作的租賃車業者有5000多部車,過去一段時間為買計程車牌傷透腦筋,更傳出一張牌炒到2萬多元,交通部為此再預告修法,讓租賃車業的法人車輛也能透過靠行方式,靠計程車行繳交每月1000至1200元,不用再買牌。
交通部預告「汽車運輸管理規則」第91之4條修正草案,為協助受到Uber條款影響的小客車租賃業轉型,接受輔導願意轉型的小客車客運業,可在交通部公告的輔導期限內,參與計程車客運業。
交通部為協助受到Uber條款影響的小客車租賃業轉型,接受輔導願意轉型的小客車客運業,可在公告的輔導期限內,參與計程車客運業。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交通部解釋,目前有1萬多輛Uber駕駛,其中5000多輛是個人持有,5000多輛是租賃車行所有,租賃車行再找駕駛透過Uber媒合載客。其中,個人持有的車輛,駕駛可直接靠行到計程車行;但租賃車行的車輛若要轉型計程車,必須買車牌,由近來因數量龐大,導致市場機制失靈,計程車行不想賣牌、價格也炒高,讓不少租賃車行不知如何轉型。
為此,交通部修法讓租賃業的法人車輛,可在交通部公告的輔導期限內,能以靠行方式參與計程車客運業。輔導期後就不會再核准租賃車輛透過該方式靠行計程車業。至於租賃車進入計程車客運業後,可再自行選擇要再與Uber合作或與車隊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