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徐偉真/台北即時報導
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表示,代表處從31日開始,除了外交人員或持工作許可證等特殊狀況,將暫停核發觀光簽證至新公告實施為止。
泰國代表處發布公告表示,因泰國全境發布緊急命令,代表處從3月31日起暫停核發觀光簽證,簽證申請中心也從31日起暫停受理觀光簽證到新公告實施為止。
泰國代表處發布公告表示,因泰國全境發布緊急命令,代表處從3月31日起暫停核發觀光簽證。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代表處表示,針對特殊狀況仍會核發簽證,包括由泰國總理指示依照所需狀況或例外的個案或經由泰國外交部常務次長核准者,及交通工具駕駛者或交通工具執勤人員且因任務所需入境泰國並詳細規劃離境日期者,還有交通工具駕駛者或交通工具值勤人員因執勤所需依照班表排程進入泰國國境並詳細規劃離境排程者。
此外,還有外交人員、領事事務人員、國際機構或外國派駐泰國執行公務的相關人員,及泰國外交部依照需求核准人員及其眷屬,人員必須持有泰國外交部核准函始得入境泰國,及持有工作許可證的非泰籍人士或取得泰國政府部門核准在泰國境内工作者,這些人員必須出示醫師開立的適航證明以表適合航空飛行(fit to fly health certificate),證明文件須經檢查認證或為行前72小時內開立的適航證、並遵循泰國防疫制度所有規範。
代表處表示,泰國移民官依照移民法有權拒絕非泰國籍人士確診或疑似感染新型冠狀病毒或拒絕接受檢疫者進入泰國國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