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莊漢昌/台南報導
台南市各區公所及里辦公室已設置418處公用廣告欄供民眾張貼廣告,絕大多數均為免費,有需要的民眾可向各區公所申請,不可任意違規張貼廣告,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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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局說,418處公用廣告欄僅佳里區及善化區採收費方式,每張廣告A3收費40元,A4收費20元,1次可刊登7日。其餘區域皆為免費,但須先向各區公所申請張貼廣告。各區公有廣告欄位置及區域可至「台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網站>環保業務>環境衛生管理科>其他服務」查詢。
環保局表示,業者如任意違規張貼廣告,環保局將加強取締,只要是黏貼、粉刷、噴漆違規案件,不論高低位置一律裁處最重6,000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