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泓勳/台北報導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計算遺產總額時,非公開發行公司是以資產淨值估算,但部分企業成立時間久,且多年未重估土地價值,稅局近期查獲案例,原已核定遺產稅額,因土地價值重估,公司每股淨值從10元暴增為200元,要求補稅2,000萬元,連帶可能造成遺產分配、繳納困難。
土地價值重新評估,小心遺產稅暴增。(好房news記者 陳韋帆/攝影)
台北國稅局表示,被繼承人遺產中,如果有未公開發行公司的股票,價值採用死亡日當天的公司資產淨值進行估價,對公司持有土地,則以實際成本為準。
台北國稅局舉例,被繼承人甲君在2008年過世,繼承人乙君在辦理遺產稅申報時,列報甲君生前投資A公司股份30萬股,依帳載資料每股以10元計算,核定甲君投資A公司共計300萬元。但台北國稅局指出,雖然甲君過世時,A公司帳載持有土地價值僅160萬元,但其中的台北市十筆土地,依公告現值計算已達2億餘元,經過土地重估價,A公司每股淨值因此暴增為200元。國稅局依每股差額190元,核定遺產5,700萬元,向乙君補徵遺產稅額2,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