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氣 36

安博盒子涉侵權 負責人判4年、賠1.3億

#安博盒子 #侵權 #黃博詮 #地方
中國時報記者柯毓庭/新北報導
 
台灣安博公司負責人黃博詮因利用經銷非法重置、公開傳輸多家電視頻道訊號的安博盒子盈利,又竊錄OTT平台著作影像給安博盒子非法播送,新北地方法院依違反《著作權法》判處4年徒刑,沒收犯罪所得200萬元,安博公司則科罰金100萬元;另民事部分,判賠償每1頻道250萬元,合計共1億3250萬元。
 
2021年東京奧運引發台灣運動熱潮,有網友抓包陳建州等公眾人物使用安博、EV和瘋潮唱等非法機上盒,觀看奧運賽事。電視公司見狀紛紛提告,新北地檢署依違反《著作權法》起訴黃博詮,並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台灣安博公司負責人黃博詮因利用經銷非法重置、公開傳輸多家電視頻道訊號的安博盒子盈利,又竊錄OTT平台著作影像給安博盒子非法播送,新北地方法院依違反《著作權法》判處4年徒刑。圖/中時資料照片


台灣安博公司負責人黃博詮因利用經銷非法重置、公開傳輸多家電視頻道訊號的安博盒子盈利,又竊錄OTT平台著作影像給安博盒子非法播送,新北地方法院依違反《著作權法》判處4年徒刑。(本報資料照片)

 

 
檢方指出,真實姓名不詳的「許先生」將多家OTT業者會員帳號電視頻道訊號,未經同意就以解碼器重置後上傳雲端伺服器,讓購買安博盒子的消費者不用另行付費就可以收看。
 
黃博詮見安博盒子有利可圖,加入身分不詳「許先生」犯罪集團,2017年間成立台灣安博公司,再以盛智公司名義申請安博科技商標,向台灣委託驗證機構送請審驗後,將合格標籤給「許先生」標示在安博盒子上以獲得授權後,收取授權金盈利。
 
黃博詮又利用友人名義申辦多家台灣OTT會員帳號,再將帳號交給「許先生」以取得會員收看的訊號,並將影像傳給安博盒子播送,侵害著作財產權。
 
合議庭審酌現今合法接觸影視著作管道多元,尊重智慧財產權、保障著作權亦已成全民共識,黃仍貪圖一己之私參與「許先生」犯罪集團,戕害民眾遵法觀念長達4年,影響我國保護智慧財產權國際聲譽及相關產業發展。
 
合議庭考量被告犯後否認犯行,拒絕提供扣案手機密碼,亦無和解賠償,擁有高學歷與商業頭腦,卻甘願為「許先生」犯罪集團台灣地區負責人,判處4年徒刑。附帶民事賠償部分,黃博詮、台灣安博公司應連帶給付18家電視公司、53台頻道每1頻道250萬元損害賠償,合計1億3250萬元。
 
柯毓庭∕新北報導

熱銷建案&網友看屋心得



好房網不只有新聞,還能找優質宅

好房網News粉絲團

成為好房網Line好友

★好房網HouseFun,加我好友,房產最新消息每天整理給你→點我

★好房網HouseFun,加我好友,房產最新消息每天整理給你→點我

頭版 總覽 圖輯 名家 專題 土壤液化 好房網TV 樂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