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旻靜/竹縣報導
新竹縣議會今年通過調降房屋稅內的「非自住之其他供住家用房屋」徵收稅率,依據稅捐稽徵局統計,明年房屋稅預計短收7000餘萬,由於稅收會分配到各鄉鎮市公所,各鄉鎮市公所稅收也跟著縮水,對部分原本預算不高的偏遠鄉鎮來說,財政無異雪上加霜。
新竹縣議會今年通過新竹縣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案,調降非自住之其他供住家用房屋的稅率,明年將短少7000萬餘元的收入(莊旻靜攝)
稅率調降 2議員請辭
綠黨籍前新竹縣議員周江杰、勞動黨籍前新竹縣議員高偉凱2人在7月為房屋稅徵收稅率調降一事請辭,周江杰表示,由於房屋稅有4成會進入鄉鎮市公所,2成會再經由統籌分配至各鄉鎮市,以竹東鎮而言,估計明年恐少1000萬。
有鄉鎮市長指出,雖不知實際短少數目,但估計至少有數百萬元之譜,特別對於偏遠鄉鎮來說,偏鄉1年預算在千萬元之譜,多這筆收入可多做一些事。
北埔鄉長姜良明直言「當然有最好」,但是即使少了這筆收入,「又能拿政府怎麼辦?」預算縮水 鄉長無奈周江杰與高偉凱在2015年推動「新竹縣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將「非自住之其他供住家用房屋」課徵方式採取差別稅率,2戶以下課徵2%、3戶以上課徵2.5%,新竹縣議會今年通過修正草案,改採統一稅率,持有「非自住之其他供住家用房屋」2戶以上均為1.6%。
縣府財政處指出,由於修正後條例明年開徵,加上房屋有折舊問題,房屋稅收「一定會少」,也影響分配到各鄉鎮市公所的金額。
周江杰也表示,各鄉鎮市公所在鄉鎮市內進行建設、工程等,自然也會向縣府爭取預算,他無奈地說,當初關注此稅收條例,也是希望各鄉鎮市公所能有穩定、細水長流的經費來源,可用以維護公共設施,提供居民更好的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