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陳恩惠/桃園報導
36歲男子何秉霖自2020年出獄後,仍然遊手好閒,在桃園市中壢、楊梅區多次向陌生人誆稱「沒帶鑰匙」需開鎖、住宿費用等藉口,「借」得500至5000元不等現金,今年1、5月間又在中壢地區行騙3次,輕鬆得手1萬9千元;由於何某另有以同樣手法詐騙前案仍在地院審理中,桃園地檢署再依詐欺取財罪嫌將何追加起訴,而何男目前同樣因詐欺案借提至桃園監獄執行中。
起訴指出,何秉霖明知無還款的意願及能力,今年1月7日晚間6點30分在中壢區興平路向路過的林姓女子佯稱「沒帶鑰匙,被反鎖加門外,房東也無法即時提供鑰匙,需要商借住宿費用」,他也承諾翌日晚間7點還款,卻在借據上虛報假名、身分證號、地址及手機號碼等,林女因此借他3000元,沒想到第二天晚間等不到何某還錢,察覺被騙報警。
今年5月15日上午11點多何出現在中壢區廣州路,持續以「沒帶鑰匙」老梗向路過的張姓女子借得1萬5千元;5月22日下午3點多,何出現在中壢區新中北路2段,以佯稱沒帶鑰匙遭反鎖門外、鎖匠無法解開磁釦鎖、房東無法拿鑰匙到場等同樣手法向李男借得1000元生活費用,後經張女、李男分別察覺有異,才知被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