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蔡靜紋/台北報導
為消弭ETF平準金亂象,臺灣證券交易所上周召集業者開會後,火速修正ETF資訊申報辦法,未來ETF必須公告「收益分配組成」占比,不能只公告股息金額,以提升收益分配資訊透明度,新規定自11月起生效。
高股息ETF(指數股票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近年來大受投資人歡迎,成為不少投信公司重點發展項目。而台灣投資人對高股息ETF的關注度大多來自於股息多寡,部分業者為使ETF各期配息更為穩定,開始增設ETF平準金機制,概念是讓配息更公平分配的準備金,目的是為了讓每期收益分配不致因新申購投資人而稀釋,後來卻因各家公告時間、資訊內容等差異,成為行銷造勢策略,金管會接獲不少檢舉函。眾多檢舉函中,不乏是相當專業的「 Pro級投資人」。指標業者私下表示,幾乎周周被檢舉。
高股息ETF 的配息來源包含是成分股股利所得、資本利得、收益平準金等,因收益平準金屬會計科目,可能有調整空間,主管機關擔心部分業者濫用平準金來吸引投資人,因有些投資人擔心高股息ETF配息會來自本金,導致左進(申購)右出(股息)都是投資人自己的錢。
證交所表示,投資有價證券所獲配的收益向來是投資人理財工具之一,而ETF收益分配組成占比,影響投資人投資決策,為強化資訊揭露,提升收益分配資訊透明度,修正業者資訊公告作業規定,將「股息」占比修正為「收益分配組成」占比,增加揭露各收益分配項目占比資訊。
證交所本次修正的是「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及境外指數股票型基金上市之境外基金機構資訊申報作業辦法」第3條,規定發行ETF投信公司應於停止受益人名簿變更日或發放基準日前至少12個營業日輸入收益發放作業期日,並應於除息交易日前至少二個營業日輸入其收益分配金額、預估「收益分配組成」占比資訊與相關警語。新舊條文最大差異在於原本規定公告的「股息」字眼修正為「收益分配組成」。
以ETF收益分配公告最新一筆資料,群益台灣精選高息(00919)收益分配為例,其公告內容為「依本基金信託契約第十七條規定,以評價日112年8月31日本基金淨資產價值進行112年度收益分配之評價,評價結果已達收益分配標準,每受益權單位實際配發金額為新臺幣0.540元。」未來不能只寫新臺幣0.540元,必須寫明0.540元的收益來源,多少金額來自股息收入、多少金額來自資本利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