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展雜誌/胡偉良
當事不關己的時候,一些教授學者談起都更的「公共利益」總是頭頭是道,但一旦自己的房子也參與進入都更改建,立場就立馬轉變。
面對公共利益、個人利益的抉擇時,絕大多數的人,會以自己的利益為優先,「個人利益立即戰勝理性。」所以有人說,貪婪其實和教育程度無關,經常教育程度愈高的人反而更貪婪。
愈晚簽約真的能拿更多?
「坐享其成、墨守成規、自以為是」是這一類人的標準心態,「別人有的我都要,別人沒有的我也想拿」,這樣的心態造成「愈晚簽約拿愈多」的普遍心理,但是在當下的環境下,還能依然得逞嗎?
可能未必,市場上已經可以看到愈來愈多被切割掉的「孤島」案例,尤其一旦都更程序啓動,愈難回頭,畢竟,重新來過,耗費的額外時間成本(以年計)和費用支出(包括設計圖面、都更文書都需重做),會阻卻實施者去重新納入釘子戶。
房價VS營建成本VS住戶分回
在地震威脅下,政府頻頻釋出容積獎勵措施,民眾都更改建的意願也大增,因此,對建商而言,「市場變大了」,但另一方面,營建成本居高不下,加上碳費即將課徵,成本持續墊高,也增加了建商在從事都更案件時的變動風險。
例如,以一個六四分(地主分60%、建商40%)的都更改建案為例,18樓高強度鋼筋混凝土(RC)構造營建成本大約在35萬元/坪,若因成本單坪上漲5萬元時,房價等於單坪增加12.5萬元(即50000元÷0.4),也就是說房價必須調漲12.5萬。而地主分回比例愈高時,因成本增加需要調漲的幅度會愈大。
再以地主分回60%為例,營建成本35萬元/坪,則建商的房價成本為87.5萬元/坪(即35萬元÷0.4),加計建商的管銷費用、稅費、利潤,共30%,則房價為113.75萬元/坪(即87.5萬元×1.3),亦即,要達到六四分的區域房價必須達到113.75萬元/坪。
若採用比35萬元/坪更高的構造型式興建,像RC變更成SC,或樓層數從15層變高成20層時,營建成本會變得更高,在房價不變的情況下,會導致地主分回變少。
建商與地主關係
一、都更市場主客易位,地主不再能待價而沽,把握機會才是王道
地震頻率愈來愈高,地震風險正在增加,營建成本也在增加,現在不僅是地主在選建商,建商也同樣的在選擇地主,因此,在遇到優質的好建商時,老屋屋主地主有必要化被動為主動,積極的去回應和配合,因為優質建商選擇也多,在資源有限的情況下,地主反而成了被「反淘汰」的對象。
和建商洽談合作改建的時機稍縱即逝,錯過了就只有空留遺憾,現實上,現在住戶等不到建商的案例已經愈來愈多,在營建原物料成本日益增加、營建人力(包括工務、施工勞工)日漸短缺的情況下,兩方之間的供需關係已經逆轉。
抱持著「再等等,或多找幾家條件會更好」的心態,已經不再是正確的抉擇,因為優質的廠商可能因此而放棄這個案子,結果只能找來不重質的二線廠商。而做為不同意戶,日後條件也只會愈來愈差,使自家的改建案陷入死胡同,乏人問津。
因此,對住戶來講,「只要條件可以,趕緊都更」才會是當下參與都更的最好策略。
二、不要再糾結於分回,要把握眼光放在價值
在都市更新改建遍地開花的時代,除了把握機會積極參與外,更要建立健全心態,不要一味的只知追求自己的利益,只要自己好,而忽視別人的成本和風險,否則必定會成為無人聞問的「重建孤兒」。
而且從各層因素來判斷,日後都更改建後的分回條件可能愈來愈差,而不是變好。
民眾糾結於都更後的分回坪數,甚至違章建築也想分回,不思考老房子的安全問題,等同拒絕入住好房子,而一旦錯失機會,等到年紀再長,膝蓋已經無法負荷上下樓梯的壓力時,那時已將後悔莫及。
【 住展雜誌 】授權轉載,原文出處【 都更供需逆轉 地主待價而沽反被淘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