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及天/台北報導
日勝生副總經理周惠玉昨天表示,當年日勝生依照台北市招標公告、契約約定向捷運局取得開發權利,興建完成後「美河市」出售給消費者,日勝生和消費者都是基於相信政府和開發的適法性,屬於需被保護的善意第三人的角色。
日勝生自認善意第三人。(好房網News記者 陳韋帆/攝影)

她強調,法令不能只保障地主,而將善意第三人排除。
大法官解釋令指出,徵地前必須讓地主知悉,這些土地被徵收後,會用於什麼樣的聯合開發案,並以市地重劃、區段徵收等方式進行。
相關不動產業者指出,大台北約一百件的捷運聯案,有七十幾件土地是向私地主徵收來的,依此解釋令,這些向私地主徵收土地的聯開案都會受到影響。
業者指出,至於私地主可否向公部門主張要求賠償?不少案件自土地徵收迄今時隔久遠,徵收時是否已和私地主講清楚?要舉證價值受損,主張損害賠償,認定也會有一定難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