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展雜誌記者李科諺/綜合報導
內政部26日通過「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修正草案,此次修法主要是配合今2024年11月13日公布施行的「都市更新條例」第65條修正案,放寬原建築容積獎勵適用範圍,適用對象從原本實施容積管制前已興建完成合法建築物,放寬為包括已掛號申請建照者皆可適用。
由於實施容積率管制前『已申請建照』之建築物,戶數較多整合不易,致使都更推動困難。此次通過的修正法案,雙北預計將成最大受惠者,因草案預計影響全國8,216棟6層樓以上合法建築物共約27萬戶,當中66.5%集中在雙北。
國土署主任秘書朱慶倫指出,修法前的容積獎勵必須以已取得使用執照為基準,但許多建築在當時已申請建造執照,因後續實施容積管制,建築重建後的容積與當初申請建造時反而減少,此次修法後,未取得使用執照但已申請建造執照的建築物,可根據其當時容積率計算獎勵,將有效降低重建障礙,促進更新作業的推進。
內政部指出,「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修正草案,將依法制作業程序,於近日發布施行,不只可提升整體建築物耐震設計,更可加速921前耐震不足的建物更新,維護民眾居住安全品質。
【 住展雜誌 】授權轉載,原文出處【 都更建容獎勵放寬 內政部:921前建物加速更新 保障民眾居住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