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鷖人/台北報導
世界銀行10月31日發布「2017經商環境報告」,我國經商便利度(EoDB)排名由第11名倒退至第15名,落後於新加坡、香港和韓國等鄰近國家,優於大陸和日本,當中又以「獲得信貸」及「繳納稅款」兩指標,分別倒退28名和26名最多。
世銀發布2017經商環境報告,我經商便利度跌至第15名。(中時)
2017經商環境報告各指標排名(中時)
根據世界銀行資料,全球排名前3名經濟體排名不變,分別為紐西蘭、新加坡和丹麥,韓國和香港排名互換,分居4、5名;6至10名依序為美國、英國、挪威、喬治亞和瑞典。
全球經商環境評比共有10項指標,我國在「電力取得」排第3、「申請建築許可」排第4,以及「執行契約」排第10表現較佳,在「獲得信貸」、「跨境貿易」和「繳納稅款」表現較差。
國發會表示,「執行契約」指標因為司法院完成線上起訴系統建置,有利提升法院解決商業紛爭的效率,首次擠入全球前10,另外在「跨境貿易」評比也進步13名,來到第55名。
國發會參事林志憲分析,全球經商環境評比是針對經商環境自由度、融資取得容易度等,台灣在全球190個經濟體中排名第15名仍屬前段班,像跨境貿易部分,去年強化相關程序簡化,就讓排名上升13名。
林志憲指出,獲得信貸指標排名下滑是因為2015年勞基法修正,勞工欠薪的清償順位改與債權銀行相同;惟經商環境評比是基於債權保障,勞基法修正提升對勞工權益保障,卻降低了對擔保債權人的保障。
至於繳納稅款部分,林志憲表示,部分會計師反應營業稅退稅跟營利事業所得稅審計時程過長,會再跟財政部商討如何簡化審計程序。
隨著公司法即將修法,林志憲認為,公司法修法有望讓「開辦企業」和「保護少數股東」兩項指標排名有所改善。
經濟部官員表示,公司法修法放寬持股一年以上,且股權加總超過3%的股東,除可申請檢查公司帳目跟財產情形外,也可查閱特定事項、特定交易紀錄,應有助於「保護少數股東」指標獲得加分。
林志憲指出,本月底國發會將邀集各部會討論哪些指標仍有進步空間,例如動產擔保制度部分會和金管會商討能否進一步鬆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