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宜加/台北報導
勞工注意!爭議多時的《勞基法》修正草案三讀通過後,蔡英文總統昨正式公告修正條文,共分3階段上路,一例一休、加班費加成明(23)日起即生效;砍7天國假、特休假加碼明年元旦生效;輪班休息11小時實施則將另訂時間。
新版勞基法分3階段上路,23日起一例一休、加班費加成正式生效(圖/好房資料中心)
勞動部指出,明天起,勞工每7天須有1天例假日、1天休息日,雇主要求勞工休息日出勤,須徵詢同意並增給加班費,前2小時加給1又1/3倍、第3小時起1又2/3倍。此外,薪資發給以4小時為單位,不足者以4小時計算;4小時以上未達8小時以8小時計算,以此類推,罰則也提高為2至100萬元。
至於刪除7天國定假日及特休假加碼,則訂明年元旦起生效,因此25日行憲紀念日勞工仍可放假,當天出勤者可享雙倍薪或補休1天。
針對修正條文施行時間不一,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副司長黃維琛解釋,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規定,修正條文自公布第3日起生效,包括一例一休、加班費加成;但特休假、國定假日隔年度施行較完整、方便。
黃維琛也提醒,明天起因應勞基法修正,資方若仍有缺工應儘快將人力補齊,雇主也應自生效日起依法給休假、給加班費,由於薪資通常為次月發給,應有充裕時間因應新制。
另外,攸關勞工輪班間休息時間的勞基法第34條,也將從8小時提高為11小時,衝擊輪班制產業,引業界反彈,如台鐵工會指,新制將擴大人力缺口為2500人,明年春節恐將罷工,昨公告修正條文施行時間由行政院另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