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雪彗/台北報導
行政院昨(1)日審查信合社法修正案,為扶植類中小企業信合社發展,金管會祭出租稅誘因,研發支出費用可享受投資抵減二擇一,抵減額度15%可於當年度抵減營所稅,支出額度抵減10%可自抵減當年度起3年內抵減。
信用合作社法修法重點(表/呂雪彗)
另外,為提升國內就業,為信合社注入新血,信合社聘僱員工也可在增加支出薪資金額130%限額內,從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
金管會指出,國內信合社只剩23家,資本額逾20億元只有4、5家,其他為小型,蔡總統曾表示要普惠照顧中小企業發展,目前信合社無法比照銀行業,享受產創條例的租稅優惠,因此修法比照中小企業發展條例,針對信合社祭租稅誘因。
金管會評估祭租稅優惠措施稅損很小,但可提升消費,帶動其他稅收,且具扶植信合社宣示性效果。官員說,研發投抵約產生稅損34萬元,聘僱員工加成扣抵反會增加消費,產生稅收有500多萬元,二者相抵總計稅收仍有400多萬元。
銀行業推出很多金融科技創新,信合社也向金管會爭取,這次比照中小企業發展條例,信合社如果從事具創新性質的研發活動,研發支出可以二擇一在營所稅扣抵,選擇用「抵減率15%,抵減年限1年」或「抵減率10%,抵減年限3年」兩種方式,但不得超過當年度營所稅額30%。惟金管會認信合社屬性特殊,未來會和財政部研商創新研發等適用租稅優惠的條件。
另為鼓勵信合社增加國內就業,增僱員工也有租稅誘因。信合社增僱一定人數員工且提高該企業整體薪資給付總額時,可就其每年增僱本國籍員工支付薪資金額130%限度內,自增僱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聘僱24歲以下者,可加碼在150%限額內減除,鼓勵僱用年輕人,為信合社注入新血。
另基層員工加薪也可享租稅優惠。在經濟景氣指數達一定情形下,調高基層員工平均薪資給付水準時,可就每年非因法定基本工資調整而增加支付本國籍現職基層員工薪資金額的130%限度內,從加薪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但因增僱員工所增加薪資給付金額已減除者,不能重複計入。
此外,針對信合社負責人及職員兼職限制,參照銀行法規定採一致性規範,但目前信合社不能兼任保險公司任何職務,而銀行職員均可銷售保險商品,因此基於業務需要,針對兼任保險職務限制將進一步鬆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