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記者李奕昕╱綜合報導
有媒體報導,新北市汐止警分局陳姓刑事小隊長遭毒品案犯嫌指控,提供毒品給1名女子,透過她轉讓少年,再設局查獲毒趴移送;警方表示,絕不容許以不正當手段取得績效,將陳處分調職,依毒品及教唆偽證罪嫌函送,配合司法調查不護短。
據了解,新北市汐止警分局偵查隊陳姓小隊長前年7月在KTV查獲毒趴,搜出安非他命、K他命及新興毒品「金剛」,移送16名少年,去年7月新北市少年警察隊向上溯源,查獲曾任診所護士的盧姓女子涉嫌提供毒品給少年。
有媒體報導,新北市汐止警分局陳姓刑事小隊長遭毒品案犯嫌指控,提供毒品給1名女子,透過她轉讓少年,再設局查獲毒趴移送。記者李奕昕/攝影
根據媒體報導,本月士林地院審理時,盧指控陳匯款2萬元給她,要求買安非他命及「金剛」,找少年開毒趴,還在偵查隊交付10支K菸,由她在KTV提供給少年。
報導指出,盧指控陳曾在她被起訴後,資助2萬元供她買手機,拿1萬5千元透過她轉交少年,設法買通少年供稱「毒品是自備的」,還允諾盧若入監服刑,每月有2萬元安家費。
新北市汐止警分局表示,上周得知消息後約談陳,陳否認此事,稱盧是其線民,僅提供線民獎金,警方已對陳採尿送驗,將相關事證函送士林地檢署調查,針對與治安顧慮人口特定對象接觸,予以兩小過調離原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