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新聞網/綜合報導
租屋族最希望能遇到好房東,相反的房東也怕遇上惡房客。對此,有名房東好奇詢問「租客已退休要求財力證明會很過份嗎?」貼文引發眾人熱議。
原PO在「mobile01」發文表示,日前一對退休夫妻想租房簽約,因為無法提供在職證明,於是想請對方拿出財力證明,「但有心亂搞存摺也可造假吧?」老婆想到此事就很擔心,所以想詢問大家「如何對背景不熟退休租客有信心?」
有網友好奇詢問「租客已退休要求財力證明會很過份嗎」,貼文引發眾人熱議。 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問題一出,網友認為有疑慮就不要出租,畢竟房客有挑選房子的權利,房東當然也能選擇租客,「如果擔憂就不要租給他們,挑自己安心的租客就好」、「不過份,強烈建議要看,感覺不對寧可不要租」、「要求提出證明這是合理的,寧可便宜出租也不要整天擔心收不到租金」、「很正常!在美國、加拿大租房子要看信用紀錄」。
也有網友提出解決辦法,「如果怕不禮貌的話,就在刊登租屋廣告時載明要看財力證明就好」、「存摺存款或收入證明,是我的話我會有忌諱,我的認知裡押金就算是保障了,頂多再加上公證租約」、「房屋租賃契約公證有保障,公證租約目的在保障當事人,如他方不履行契約時,可向法院民事執行處聲請強制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