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志政/台中報導
台中市政府地政局100年代為標售光復初期遺留的地籍清理未能釐清權屬土地,其標售所得價金已於101年7月19日存入保管款專戶,地政局呼籲原有的土地權利人於111年7月19日前申請發給,逾期將結算收歸國庫。
台中市政府將拍賣光復初期權屬不清的土地共56筆(圖/好房圈資料中心)
為促進土地利用,市政府地政局清理全市地籍資料,並整理出光復初期遺留至今產權歸屬不明的土地,在法定公告期限後仍無人提出申請者,依規定由市政府代為辦理標售,所得提存銀行專戶,而這些代售土地價金若在10年內沒有原權利人申請發給的話,扣除必要費用後的結算金額即直接收入國庫。
這次代售存入保管款專戶的土地計9筆,金額共計約新台幣4279萬元,其中5筆為西屯區西屯段「中部拓殖株式會社」所有的土地、1筆為西屯區廣福段「聖母會」所有的土地,其餘3筆分別為大雅區自立段「文昌會」、潭子區潭陽段「福安季」、太平區宜欣段「五郎合資會社」所有的土地。
這些代售土地多為光復初期神明會、日據時代株式會社遺留下來的土地,一直沒有確切的權利人出面申請登記,市府代為標售後依規定仍保留10年的申領權利,而這期間如果有原土地權利人出面,必須填具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經審查無誤,公告3個月,期滿無人異議時,按代為標售土地之價金扣除應納稅賦後之餘額,加計儲存於保管款專戶之實收利息發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