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王思慧/台北報導
離岸風電三個示範風場之一的「福海離岸風力發電廠」,去年環評被環評大會撤銷,業者因而提出行政訴願,行政院今年2月撤銷原環評結論,是國內首個被認定不應開發後訴願成功的案例。
昨(20)環評大會上,業者承諾纜線施工避開10月至隔年5月、在其他月分工期不超過20天,獲環委同意通過。離岸風電示範業者之一的福海風電,原訂2座示範機組在2015年商轉,卻兩度展延,去年環評大會要求撤銷3項原因,包含鄰近漁業經濟利害關係者溝通不良、風機設置於風場邊界,不符合發跡發電系統示範獎勵辦法,鎖定的開發示範風場至少達100百萬瓦以上規定、經濟部能源局已決定不同意其第一期開發的展延申請,環評大會認定不應開發。
「福海離岸風力發電廠」獲環委同意通過。(示意圖/好房網資料中心)
業者永傳能源不服提出行政訴願,行政院認為環評審查認定不應開發的3個結論,第1及第3個結論與環保因素無關,違反不當連結禁止原則,第2個結論則是無具體計算方式等資料可參考,因此行政院今年2月1日決議撤銷原環評結論,要求環保署在兩個月內另做處分,福海等於是「敗部復活」,創下首例。
環保署昨召開環評大會,永傳能源公司董事長林鑫堉在會中承諾,原本規畫纜線是在11月至隔年3月,更改為10月至隔年4月,且在其他月分採一次性施工,工期不超過20天。針對陸纜施工部分,也將避開保護礁區、養殖蚵架範圍。會議中環團多表達反對開發,媽祖魚保育聯盟執行祕書許馨庭認為,目前只剩60多隻白海豚,不要讓其消失,應保護其生存棲地;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總幹事施月英也不支持此開發案。環委則認為,業者所提的計畫已降低環境衝擊,風力機組布設點位也與其他離岸風電相距5公里以上,且已達10百萬瓦風機的機組裝置容量,決議通過此環評案。